| 南海龙宫凭借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原生态产品和全新服务,为所有代理商铸就了稳定而丰厚的收入来源:①宠物美人鱼销售收入(年收入10万元以上);②原生态系列产品销售收入(年收入40万元以上);③美人鱼盆销售收入(年收入10万元以上);④蒸汽设备销售收入(年收入2万元以上);⑤毛巾服装销售收入(年收入0.5万元以上);⑥足浴、沐浴桶销售收入(年收入0.5万元以上);⑦技术服务费收入(年收入69.12万元以上);⑧管理费收入;⑨自营店营业收入(年收入102.6万元以上);⑩其它收入(不确定收入)。
说明:以上十项所含的生态产品及设备,可售给南海龙宫终端经营店,也可向其它美容院、足疗城、桑拿城等传统市场销售,可获得最大的利益。
以普通地级市代理,所辖6个县市和2个城区,每行政区域范围内发展3.家终端店并自主经营1家终端店计算:
一、招商收入:
①、6个县市×3家终端店/县市=18家终端店;
②、2个城区×3家终端店/县市=6家终端店;
代理商获取所辖终端店技术服务费为:24×2.88万元(标准店)=69.12万元
二、产品、设备供货差价收入:
终端店日收益2850元,产品及设备成本消耗按15%计算,代理商享有供货差价纯利按20%计算:
①、终端店日成本消耗为:2850元/日×15%=427.5元/日
②、终端店年成本消耗为:427.5元/日×360日=15.39万元
③、代理商单店年获纯利为15.39万元×20%=30780元
④、所有终端店含自营终端店,年获差价收入为:30780元×24=73.872万元
三、自主经营终端店收入102.6万元
四、自第二年起,终端店管理费收入1500×24=3.6万元
五、代理商年总收入:69.12万元+73.872元+102.6万元+3.6万元=249.192万元
注:因地域差异影响上述概算,本概算不作为盈利承诺,投资者可根据实际情况估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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